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拟开展2023年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业绩材料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3年拟参加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的全体人员(含校本部、三所临床医学院)。
二、评审标准
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考《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安徽省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教人﹝2022﹞2号)文件,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职称评审业绩审核指南》准备支撑材料,提交给学校相关责任科室进行业绩审核。
2.申报人员在省人社厅“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68.7.48:8001/#/homepage)完成注册,工作单位选择所在二级院部,兼职教师向所在兼课院部提出注册申请。同时,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业绩库填写说明》,完成个人业绩库申报。
3.各院部安排专人对照相关评审要求,审核本部门申报人员在省人社厅“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的个人业绩库材料。
四、相关要求
1.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等职能部门,于10月18日-10月27日对申报人员业绩材料进行线下审核。
2.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通知到本部门有职称评审需求的专兼职教师,尤其是新进人员、往年职称评审未通过人员和在校外进修学习、兼职挂职等不在校的人员。
3.学校职称业绩审核工作,按业绩审核权限由学校相关责任科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
2.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教人〔2022〕2号)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
5.安徽中医药大学职称评审业绩审核指南
6.安徽中医药大学业绩库填写说明
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