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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1   编辑: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公开招聘博士辅导员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拟进人数

岗位

代码

专业

专业代码

学历/

学位

年龄

招聘

人数

专职辅导员

2

5001086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

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中医学1005、1057;中西医结合1006、105709;药学1007、1055;中药学1008、1056

研究生/博士

38周岁及以下

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值班

2

5001087

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值班

三、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须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留学归国人员英语不作要求;

(七)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八)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九)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包括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等,不包括部长、副部长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自2025年12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8日截止,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报名须在线注册并按要求投递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应聘岗位须与学校发布的招聘岗位计划保持一致,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需提交材料:

(1)《诚信承诺书》(材料模板报名网站下载填写签字后扫描上传);

(2)应聘简历(个人准备);

(3)个人基本材料: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的应聘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PDF扫描件);2025年尚未毕业的在校生提供学生证;

(4)个人其他材料:1.英语成绩单;2.学生干部证明;3.党员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五、线上资格审核

根据公布的岗位条件,审核应聘对象名单。审核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若对审核结果有疑问,可在审核复议期间来电申请复核(复议电话随审核结果同步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招聘考核

心理测评及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一)心理测评

报考人员需在学校安排下,参加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按时参加心理测评的不予录用。

(二)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试讲(主题班会)和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招聘成立招聘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为7人,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处理与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具体时间、地点等通过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布。

七、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若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直接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应聘者与岗位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若有分数相同的,按照规定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考察(资格复审)与体检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党组织负责实施,并成立由三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日常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不具备报考资格情形。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及《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如发现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有上级文件规定不适宜担任高校教职工岗位情形的,考察视为不予合格。

人事处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确定拟聘人员最终名单。

九、公示

人事处在网上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情形的,按照规定程序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录用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办理签约手续。拟录用人员自录用公示期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时间地点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8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9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及复议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心理测试、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

心理测试、面试地点: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十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十三、联系方式

招聘公告由安徽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徐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551-68129017

线上报名地址:http://zhaopin.ahtcm.edu.cn:8898/zp.html

人事处联系地址:合肥市新站区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邮编:2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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